融資租賃公司獲取商業(yè)保理牌照,印象里在2012年左右就有不少公司開始嘗試,其中遠東租賃應是先行者。

理論上看,信用模型均為現(xiàn)金流,在租賃物件不足時,可以用保理產品接續(xù),形成很好的互補,看著很美好,不是嗎?但是現(xiàn)實是很骨感的,至今沒有一家租賃公司成為租賃保理雙巨頭的,基本上保理只能是租賃的附庸,甚至名存實亡。

這是為什么呢?筆者就自己實際操作的經驗,在本文中試做分析。

首先,產品的基礎結構不同。
除了政信類客戶,租賃產品是看授信對象的經營性現(xiàn)金流能否覆蓋本息,而保理所看的并非經營性現(xiàn)金流,而是應收或應付款的兌付現(xiàn)金流是否能實際支付或被代償。注意這個支付或代償,這構成了保理項目的一個要件:核心企業(yè),能確保支付或代償成立的核心企業(yè)。

只要有核心企業(yè),那么保理風控模型就成立,而核心企業(yè)往往是強勢的,自身不需要融資,或者融資成本很低,甚至可以上市或者發(fā)債,這就要求保理商設計很復雜的法律文件結構,把核心企業(yè)的信用充分綁定到保理標的上,確保結構成立。

這種操作上的復雜度顯然會影響保理產品的推進。
 
其次,產品的期限和兌付方式不同。
租賃公司所開展的保理業(yè)務,其價格也是非標產品的常規(guī)對價,這是高于標準化產品和常規(guī)貸款的。
此外,非標性質保理的融資期限受限于賬期,通常需要控制在1-2年范圍內,且到期一次性兌付本金,這導致產品和租賃3-5年融資期限、分多期還本付息對比,毫無競爭優(yōu)勢。
從客戶端來看,除非在資金需求時點內已經無租賃產品可用,是不會被迫選擇又麻煩、又貴、兌付條件還不好的保理的。更何況核心企業(yè)往往具備較強的融資能力,往往可以直接出資扶持融資人,并收取利息費用,從而放棄操作保理。
 
第三,資金方面僅能匹配弱信用客戶。
租賃公司所開展的保理,其后臺資金有兩類,一類是銀行貸款,另一類是非標轉標,比如ABS、發(fā)債之類。

先說銀行貸款,以批發(fā)零售的形式使用銀行授信,是租賃保理公司常用的模式。這對于租賃顯然是成立的,但是對于有合格保理標的的企業(yè)呢?如果核心企業(yè)強信用,銀行是可以直接給他們做保理的,這樣省去租賃公司在中間賺差價,何樂而不為呢?因此僅能適用于弱信用客戶。

再看非標轉標,有能力自行發(fā)債的企業(yè),或者綠牌乃至于黃牌區(qū)域的政府平臺客戶,他們可以利用自身尚存的發(fā)債空間,包裝自己的應收賬款發(fā)行ABS,此時為券購買商主導,可采用招標的方式引入,最大程度降低成本。仍然是弱信用客戶或者紅牌區(qū)域的政信類客戶才能接受租賃保理。

綜合上述三點分析,我們可以看出租賃保理的三大問題:
  (1)依賴核心企業(yè),交易操作復雜;

  (2)期限和還款節(jié)奏對比其他非標無優(yōu)勢;

  (3)無法匹配高信用客戶的需求

上述情形的普遍出現(xiàn),就導致租賃保理公司模式被高信用客戶所排斥,僅能應用在資質較差的客戶身上,不能對租賃業(yè)務形成有價值的支持和補充,其可有可無的附庸地位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 
保理有專業(yè)的銀行、券商以標準化產品為主導推行,租賃公司跨界保理?近十年的實踐證明,與其做得味如嚼蠟,形如雞肋,還是不如棄了吧!